<111年度5月稅務>

1.核釋稀釋天然果蔬汁添加含有咖啡因成分食品之咖啡因限量標準

一、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稀釋天然果蔬汁,得添加糖、鹽、食用有機酸、維生素C、粘稠劑及含有咖啡因成分之天然食品萃取物。但其咖啡因成分超過衛生主管機關就食品添加物所定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之咖啡因使用限量,或添加香料、色素或其他人工添加物者,不適用之。

二、廢止本部75523日台財稅第7533088號函。

(財政部111.05.31台財稅字第11100516380號令)

2.配合111531日發布之台財稅字第11100516380號令,修正貨物稅條例相關函釋

(1)財政部 76 6 29 日台財稅第 7645452 號函

二、廠商進口之純天然果汁、果漿、濃糖果漿及純天然蔬菜汁,經驗明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無國家標準者,因與貨物稅條例第 8 條第 2 項規定之免稅要件不符,應課徵 8%貨物稅。三、至稀釋之天然果蔬 汁係從價徵收8%,依貨物稅條例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,並無應符合國家標準之明文,故其天然果蔬汁之含量,不一定要達到國家標準,惟依本部 111 5 31 日台財稅字第 11100516380 號令規定,如實到之飲料含有咖啡因成分超過使用限量,或添加香料、色素或其他 人工添加物,應按15%稅率課稅,餘均課徵8%貨物稅。

(2)財政部 77 6 15 日台財稅第 770180783 號函

○○公司擬產製之麥苗汁,如無本部 111 5 31 日台財稅字第 11100516380 號令第 1 點但書規定之情形者,應課徵 8%貨物稅。

(3)財政部 90 7 17 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3670 號函

查合於國家標準之稀釋天然果蔬汁,68年貨物稅條例修正前原規定免徵貨物稅,惟實務上必須定期抽驗,才能判定是否合於國家標準,上項抽驗不但手續繁瑣,且抽驗不合格者,又須補稅處罰,廠商咸感困擾,乃於 68 年修正該條例時,採納業者意見,將稀釋天然果蔬汁納入課稅,並降低稅率,而不再過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,以資簡化。又查稀釋天然果蔬汁之貨物稅稅率較其他飲料品為低,旨在鼓勵飲料品工廠多採用國產水果、蔬菜製造飲料品,以提高飲料品之品質,並利農業發展。由於兩者稅率相差頗鉅,因此須有明顯區隔,否則如准許廠商於稀釋天然果蔬汁中可任意添加香料、色素等人工添加物,將降低天然果蔬汁含量,其結果可能與其他飲料品並無不同,如仍適用較低稅率課徵貨物稅,有違賦稅公平原則。因此本部乃依修法意旨於 111 5 31 日台財稅字第 11100516380 號令規定 飲料品含有咖啡因成分超過使用限量,或添加香料、色素或其他人工添加物者,非屬貨物稅條例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稀釋天然果蔬汁。至於上開部令所稱香料既未指明天然或人造,自應包括天然香料及人造合成香料在內,至所稱人工添加物,係指製造過程中,以人為方式添加者而言

(財政部111.05.31台財稅字第11100516381號令)